镇党委、镇政府是管理本辖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村镇建设和社会治安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级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并制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2.组织制订全镇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 3.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4.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服务功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组织,改善农业发展的环境,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5.负责全镇村镇建设的规划管理,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制订并组织实施全镇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规划。 6.负责制订全镇计划生育、教育、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7.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工作,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统计和镇属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原则,负责全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9.负责全镇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指导群团工作。 10.负责全镇的人事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人才的引进、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征兵、优抚、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灾救济、殡葬管理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